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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水》里,我们看到一个污秽的巴黎,也看到一个美丽的普罗旺斯。
光照让血腥有了剥离掉道德的美感,像一幅巨大的油画,戈雅的《农神吞噬他的孩子》,或者博斯的《人间欢乐园》。
格雷诺耶终于制成了香水,在普罗旺斯的山地间,脸微微抽搐。嗜香的他终于让芳香之美凝固成了汁液。此外我猜想,他手中小心翼翼捧着的这瓶少女体香的精华,更是他为自己苦心营造的身份证明。他是个多么孤独的人啊,一出生就注定永远被遗弃。他和任何人没有关联,甚至连气味都没有,他一直忧伤地当自己是个幽灵。可是,有了这瓶香水,一切都不同了。
在他的刑场上,波浪滔天的人潮原本高喊着要把他碎尸万段。可是当他身上的香水气息弥漫开,人们被折服,跪倒,惊呼,称他为天使,要澄清他的无辜。当涂抹着香水的手帕坠入人群,人们互生爱意,不论年龄与性别。在灼热的阳光里,在古旧的广场上,纵情狂欢的人们开始了史诗般恢宏盛大的群交。
他逃离刑场,回到他出生的巴黎集市,把全部香水浇在身上。沾满泥巴和油污的人们高呼着 我爱你 ,蜂拥把他压倒在地,将他分食。
格雷诺耶到死也还是孤独漠然,得不到爱。但是,香水蛊惑所有人自以为是地爱着他,癫狂迷乱地爱着。
但这样的爱又有所不同:在污浊的巴黎,人们将他分而食之,似乎爱可以用来裹腹;而在耽美的普罗旺斯,狂喜中的人们迷恋着格雷诺耶这个美和上帝的幻象,他们清澈的眼睛闪着光,他们用抵达本质的肉欲和宏大明媚的群交谱写了一幕膜拜纯美的仪式。
文/陈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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