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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场错过,愿你别蹉跎-读书随笔-美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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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0: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天》

        原著 | 大卫·尼克斯

        解读 | 婉兮
        它是英国作家大卫·尼克斯的第二部 小说 。
        大卫·尼克斯本人,也是一位很具传奇色彩的作家。
        他做过音乐剧编辑、演员,后来才成为专业作家。小说处女作Starter for Ten名列2004年 理查与茱蒂 俱乐部选书第一名,2006年被改编成电影。
        而第二部小说《一天》,则受到了美国制片人青睐,被改编拍摄为一部好莱坞 爱情 片,曾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讨论。
        而小说的成绩较之电影,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年刚一上市,便以 浪漫情怀 席卷整个欧洲,仅在英国销售便超过110万册, 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榜。
        其风头甚至盖过《失落的秘符》《暮光之城》,坐稳英国年度小说榜第一把交椅,还把英国《卫报》 年度图书 、《ELLE》杂志 夏季好书 、 理查与茱蒂 俱乐部选书、  世界读书夜 选书等奖项收入囊中,《泰晤士报》《镜报》《卫报》《独立报》等媒体也对其强力推荐。
        成绩斐然的背后,是作者的精心布局与 故事 构思: 前期需要很长的准备过程,就像完成一幅拼图。我必须想好那么多个7月15日那天发生的事。
        他用一个特定日子来纵向连接男女主角将近20年的悲欢离合,又用那一天的活动、言行来横向交待各自的境遇发展。
        这种叙述风格是罕见却精巧的。
        下面,我们就穿越时空,从1988年的那一天说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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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开始于一个女生的暗恋。
        1984年,大一女生爱玛在一场派对上,对男生德克斯特一见钟情。
        往后的四年,她一直处于恋爱空窗期,却也不曾主动靠近心上人,直到毕业离校前一晚,两人才阴差阳错地产生交集,度过了难忘的一天。
        在离校的最后一天里,他们迅速成为好友。
        但德克斯特对爱玛并不那么上心,见一个迷一个的他,也没打算把自己的余生拴在一个女人身上。而另一方面,他们20岁,正处在选择 人生 的紧要关头。
        于是短暂交汇之后,两人很快各奔东西。
        德克斯特去了罗马,在一家语言学校当老师,爱玛则回了老家。期间两人一直有联系。
         父母 希望爱玛安定下来,找一份体面的工作,然后嫁人生子,过循规蹈矩的日子。
        可爱玛心里偏偏燃着一团火焰,作为一个拥有英语和历史双学位的优等双学士,她不甘心在小城里平庸一世。
        她向往伦敦,她觉得自己可以征服伦敦,周旋于文学沙龙、组建乐队、摄制影片、写小说。
        事实上,爱玛也曾将这一切付诸实践:她在乐队做过贝斯手;在一家另类的夜总会打过工,也写过小说,可惜两部都搁浅了。
        后来,爱玛又应朋友之邀做了舞台剧演员。那是一个高度理想化的小剧团,经济效益糟糕,成员间却彼此勾心斗角,爱玛很快就厌倦了这样的 生活 。
        三个月之后,关于热情、友情、社会价值感的高度理想主义便消失不见,她在舞台上浑浑噩噩地度日,满脑子只想去罗马,和德克斯特在一起。
        在某次空场演出后,爱玛决意辞职而去。为了生计,她去了一家墨西哥餐厅当服务生,整日在奇怪的食物之间打转。
        她常常在工作间隙中恍惚,不停追问自己:我过的是什么日子?
        在那些庸碌灰暗的日子里,爱玛唯一的 快乐 是给德克斯特写信,用长长的文字来诉说自己的一切。
        此时,她心心念念的德克斯特,却因为和女学生谈恋爱而被语言学校开除。
        他游荡在印度,爱玛的困窘境遇令他心生怜惜,忽然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随即写下一封长信,邀请爱玛到印度来,到自己的身边来。
        遗憾的是,那封信在德克斯特的约会中不慎遗失,爱玛始终未收到他的心意。
        再次见面时,德克斯特已经是一名电视主持人。他得到伯乐赏识,迅速在媒体圈崛起,身边的女伴也走马灯似的换。
        但爱玛依然是墨西哥餐厅里的服务员,虽然得到了升任经理的机会,但和德克斯特见面时,他下意识给的小费却让她痛苦至极,灵魂也仿佛流失了一小块。
        他经历丰富,可她生活平淡,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远得再也容不下男女之情。
        德克斯特却想方设法地劝说爱玛,希望她放弃餐厅工作,去从事自己真正想要从事的职业。他也试图让陷在生活沼泽里的爱玛振作起来,相信自己聪明、优秀而美丽。
        最终,爱玛在德克斯特的劝说下摘掉大框眼镜而换上隐形眼镜,从外貌开始一点点找回自信。
        两人的关系再度拉近,但多年前敞开的感情之窗已然关闭,爱玛打算坚守分寸安心做朋友,德克斯特却一再撩拨。
        他许诺说:如果到了40岁,两人都还单身,他就娶爱玛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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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岁时,爱玛终于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挣脱出来。
        她从餐厅辞职,租了一套安静而有格调的单身公寓、买了一张名牌大床、得到一纸研究生文凭。她打算成为一名教师,教授英文和戏剧  都是她通晓而喜爱的。
        生活慢慢步入正轨,曾经四处乱撞的姑娘渐渐柔软下来,开始过规律的日子,也开始了体面而正经的约会。
        德克斯特却活成了全家人眼中的浪子。
        不到29岁的他,已经是一个著名的电视主持人了,经常出入高档餐厅、穿价值不菲的名牌服装,生活的光鲜亮丽。
        不过,他的节目散发着浓浓的低级趣味,他本人也放浪形骸游戏人间,常常和一群年轻人混在一起,通宵达旦地酗酒作乐,甚至吸食毒品。
        这让他的父母很不齿。
        母亲病重卧床,对这个离经叛道的儿子失望至极,一家人的关系也因此而剑拔弩张。
        那天,德克斯特回家探望。他的表现很糟糕,令病床上的母亲不悦,也让 父亲 愤怒至极。
        父亲没收了德克斯特的车,他灰溜溜坐火车回伦敦,忽然特别想见爱玛一面:对她倾吐心事,把自己的脆弱与不安都无所顾忌地表露出来。
        他和爱玛之间从不谈风月,但却明白对方是自己最信赖也最依赖的人,有些情愫始终在蠢蠢欲动,却一直找不到个合适的时机来表达。
        但德克斯特的电话晚了几秒钟,爱玛刚刚出门走到公共走廊,她赶着去约会,再一次错过了德克斯特的真情流露。
        这样的阴错阳差,后来还发生过好几回。
        爱玛和别人约会,错过了德克斯特的所有电话。他在黑夜中一遍接一遍地打,希望浮浮沉沉,最后却赌气似的转头叫了别人。
        圣诞节时,母亲过世。对德克斯特来说,这不啻为一场大灾变。他觉得自己越来越依赖爱玛,可爱玛却变得忙碌而疏远。
        她有了男朋友,也如愿当上教师,生活被许多事情密密麻麻地填充着,同时也陷入了两性相处的琐碎,情感生活如一团乱麻。
        有时她也重拾 梦想 ,写写小说什么的,可却下笔艰难,最后都不了了之。
        这时,德克斯特遇到了职业困境。
        他的主持水平遭到质疑,报刊上连篇累牍地刊登着批评甚至羞辱。
        这些负面消息影响了他在直播时的发挥,以至于他看上去虚弱不安,有时甚至流露出恐惧,说错 台词 ,对错镜头,表现得业余而笨拙。
        当时,德克斯特特别希望爱玛能到现场来支持自己,如果她或母亲在场,他一定能秀出最好的自己。
        遗憾的是,那天正逢爱玛指导学生首演《雾都孤儿》,她脱不开身,只能在收到德克斯特的鲜花后打去慰问鼓励的电话。
        直播风波后,德克斯特却意外与救场女主播相恋,业务范围也拓展到了广告、配音、模特等领域,再度混得风生水起,赚得也盆满钵盈。
        他们处在两条互不相交的平行线上,经历完全不同的人生,各自的烦恼悲欢都不能共通。久而久之,相处便出了问题。
        两人都看不惯彼此的生活方式和另一半,却又固执地保持着定期约会的习惯。因为他们都认定,对方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最爱的人。
        然而,他们的行为却不能受心灵控制。
        爱玛看不惯德克斯特的颓废与颓唐,德克斯特则讨厌爱玛的 劳动人民 做派。两人的交谈常常夹枪带棒意有所指,每句话都像扎进对方心里的刀。
        在某次话不投机的进餐中,两人唇枪舌剑,彼此都伤了心,从此分道扬镳不再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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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出头时,教师爱玛沦为校长的情妇。
        她和那个生活粗糙酷爱耍宝的男友分了手,当时,男友正准备了戒指向她求婚。可她不想要那样的婚姻,接受就意味着妥协。
        于是,校长乘虚而入。
        开始时,爱玛觉得自己真的与校长相爱了。他是位热情、优秀、有原则的教师,眉目和善,逗乐也有一手。
        但9个月过去后,兴奋已消退,爱玛开始对自己的处境产生尴尬之情,同时也心怀内疚,分手的想法也开始蠢蠢欲动。
        可分手以后,这个中年男人渐渐露出油腻一面,不时以工作的名义给爱玛穿小鞋。
        爱玛不甘在中学里平庸一世,又捡起了丢下的笔,开始地孜孜不倦地写小说、投稿,哪怕退稿信已经积累了厚厚的一摞。
        她甚至联系了在出版社工作的同学打算走个后门,为了约见主编而缺席学校的会议,不料却被对方当作了应聘的保姆。
        爱玛悲愤至极, 心情 跌到谷底,还因缺席会议而被校长冷嘲热讽。一怒之下,爱玛辞职不干,将所有精力都投向小说创作。
        与此同时,德克斯特也丢了他的工作。
        他主持的节目换了人,人们认为他傲慢而无趣,并不适合继续做节目。德克斯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都开始江河日下。
         职场 失意的德克斯特,却在情场意外找到寄托  他遇见了自己真正想娶的姑娘。
        一个长得像奥黛丽·赫本的正经女孩,出身于保守家庭,受过良好 教育 ,是最理想的妻子人选。认识她后,德克斯特的心仿佛也安定了下来。
        为了她,他戒掉酗酒、摒弃做作、检点行为,甚至在她家中主动洗碗,耐心应付她那难缠的双胞胎兄弟,以及挑剔的父母。
        此时,他和爱玛已经两年没联系了。
        闹翻的两人音讯全无,直到大学同学的结婚潮到来,才在他人的婚礼上冰释前嫌。
        然而,爱玛等到的,却是德克斯特的结婚请柬。他将在七周后举行婚礼,因为未婚妻已经怀孕了。
        爱玛强颜欢笑发出 祝福 ,两人却忍不住在派对所在地的城堡外的迷宫里倾吐心声。到最后,德克斯特甚至想拉着爱玛往迷宫深处走,关掉手机、一起迷路,直到派对结束。
        可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得不回到现实中去。
        而现实中的德克斯特,已经是准爸爸准丈夫,是别人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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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克斯特的婚姻生活,与他的想象中相去甚远。
        他彻底失业,主持人不做了、公司也宣告破产,生活充满了口角、私心和怒目而视,一天天的品出了贫贱夫妻的悲哀。
        妻子希望他接受大学同学的建议,去对方手下谋一份职业,也好养家糊口。
        开始时,德克斯特是抗拒的,他的骄傲和自尊,都不允许自己去为当年不如自己的同学打工。
        可为了当个好父亲,为了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德克斯特妥协了。
        于是,曾经小有名气的主持人沦为普通人,做着伺候顾客的工作,他清洗榨汁机、戴着发网做三明治、研磨咖啡。
        有时候,会有顾客把他认出来,德克斯特总是一边工作一边安慰自己: 这样挺好,我安定下来了,我喜欢这里。
        他年纪渐长、身材渐胖,渐渐被生活磨去了锋芒与傲气。
        但德克斯特并不知道,老同学肯施舍这份工作,是因为妻子做了他的地下情人。当德克斯特手忙脚乱地带孩子时,妻子正背着他,和他的老同学寻欢作乐。
        所以,这段婚姻并没有持续太久。
        两年后,妻子搬进老同学的豪宅。婚姻宣告解体,德克斯特因此而受到严重打击。
        作为一个37岁的男人,他失去事业、家庭、妻子、女儿,他觉得自己是个孬种,沉湎于痛苦而无法自拔。
        像往常的每一次低谷期一样,他又想到了爱玛。他认为,他们是彼此的解药和救赎。在历经沧桑浮沉,在失去所有之后,他才猛地意识到,爱玛对自己有多重要。
        但此时,爱玛已今非昔比。她的小说终于得到出版,受到广大读者喜爱成为畅销书作家,出版社已经预约了下两部。
        她去了巴黎,遇见了情投意合的男子,自身也光彩照人,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灰头土脸的姑娘。
        两人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地位,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逆转。
        爱玛本以为,自己可以坦然拒绝德克斯特,也抵抗得住他的诱惑。毕竟自己不是他的安慰奖,也不是他永远的备胎。
        可是他一出现,所有的防守便都全线崩塌。爱玛没有考虑太久,便放弃了那个在巴黎认识的优雅精致的男人,转而投向德克斯特的怀抱。
        14年后,他们终于真的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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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爱玛的建议下,德克斯特利用自己爱美食、懂葡萄酒的优势,开起了一家咖啡馆,在他的认真经营下,生意也蒸蒸日上。
        现在的德克斯特是满意而自豪的,仿佛重新做回自己:有心爱的渴望的女人、聪慧漂亮的女儿,虽然是和前妻生的,还有一份如意的工作,只要坚持,一切都会更好。
        只是,爱玛还是想要个婚礼,庄重而正式地成为德克斯特的妻子。她已经36岁了,她还想有个孩子。
        德克斯特满足了她的心愿,两人举办了一场别致而温馨的婚礼。
        新郎发言是德克斯特亲笔写下的,上一次结婚时,他的 演讲 是即兴发挥,轻率得吓人。这次,他字字认真句句斟酌,还声情并茂地预演了好几次。
        那些日子,两人相处得像热恋中的小年轻。十几年后的失而复得,总是令人感慨和感激的。
        当然,激情不是常态。
        两年后,他们就已经和老夫老妻差不多了:为房价操心、为生育焦虑,明明很相爱,却总爆发这样那样的冲突。
        进入中年的两个人,在各自的事业中疲于奔命,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心力交瘁,活得像世间的任何一对柴米夫妻。
        那天早上,战火由爱玛的例假点燃。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造人计划再次失败,已经38岁的爱玛为此而焦躁烦闷,各自的怒气仿佛一触即发。
        最终,报纸上报道的伊拉克战争充当了导火索,德克斯特与爱玛的战争 成功 挑起,两人唇枪舌剑各自发表一通看法,接着又扯到了怀孕的问题上。
        好在这番荒唐的争吵,最后以 上私立医院检查 而告终。夫妻俩达成共识,还约好了等德克斯特下班,两人一起去看即将入住的新房。
        其实,他们生活得挺好。
        所有的渴望、煎熬、热情,都被愉悦、满足以及偶尔气愤的沉稳脉动所取代,这是让人 幸福 的。作为处于中间阶层的中年人,他们至少还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幸福。
        只是,没人知道那是爱玛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她写完稿子,游了泳,骑上自行车,在大雨中穿过迷宫般的小街,向位于吉尔本的新房而去。这时,一辆货车撞上了她  
        临死前,她想到的是父母和德克斯特。
        德克斯特也许正在新房门前的台阶下躲雨,一脸不耐烦地看着表  他在等她。
        讲到这里,故事差不多就到了尾声,剩下的内容,基本都是德克斯特对爱玛的追忆与怀念。
        合上最后一页,我忽然明白了此书风靡欧洲乃至世界的原因。
        它写爱情,却不是单纯的言情小说,而是把爱情糅合于男女主人公的成长,更让人从故事中看到了自己的青春,从而产生共鸣。
        因为主人公的经历,与毕业后的我们如出一辙,几乎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比如囊中羞涩穷困潦倒、比如与父母的矛盾冲突、比如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再比如,心心念念却求而不得的那个人。
        有人说,这是一部备胎转正史,但我觉得,它更像是一部年轻人的成长史。
        我们在爱中成长,在爱中修行,在爱中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们总问,爱情的真谛到底是什么?我想,是通过爱你,而爱这个世界。并且懂得,爱自己。
        愿你以大爱之心珍惜人生中一切美好的相遇,珍惜已经得到的爱情、 亲情 和友情,在每一个小爱中实现大爱的境界。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慈怀读书会每天一本书的全部内容,这是慈怀读书会每天一本书的第四百二十二本书。
        因书明理,以慈怀道,关注慈怀读书会,每天读完一本书,把自己活成你喜欢的样子。
        *注:配图来自《一天》剧照
        *文:婉兮,慈怀每天一本书签约作者,专栏作者,已出版图书《那些打不败你的,终将让你更强大》个人微信平台:婉兮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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