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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鄢杰
许是记不清了,竟以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调子。
那天凌晨,天下着蒙蒙细雨,大家都来得很早,院子里早早搭起的棚子因为下雨又再次进行了固定。院坝边,乡厨垒起的灶台被雨浇灭后又重新升了火。抬儿是先前就请了的,因为下雨的缘由迟迟没来。帮厨的左邻右舍已经准备用早饭,我们一家人还在静心地等待抬工们的到来。
院坝外几个树枝的缝隙间,可以看到池塘边的坝子,那是来我家的必经之路。大家都站在房沿下望去。终是等来了,几个穿着军绿色雨衣的男人,一人手拿一根杵棍,抬着一个2米长的抬杠快步走来。 父亲 和叔伯迎了上去,分别递了烟,招呼他们吃早饭,又叫来家里的女人给每个抬儿的杵棒套上红布。开路的和尚已经开始念经了,一家人披着白布,全部按排序站在院坝。几个抬儿熟练地将绳子穿过抬杠,套在棺木上,又用绳子作了固定。他们与和尚窃窃私语说了些什么,我在队伍里,听着像是一些询问。
大抵是时间到了吧,锣鼓队跟着和尚起身往外,走在最前面。随后是端灵位的老大引着一家人,接着是请来帮忙举花圈的亲友,抬儿是在最后。领头的抬儿一声 起 ,不知是8人还是9人,已是回想不起,总之棺木就这么被抬起来了。先是一段出院坝的平路,和尚念一段经即停下说几句口诀,这时上山的队伍就得停下,一家人下跪,抬儿不能落地,只能靠杵棍支撑停息。反复如是,便到了上坡路。这段山路较窄,是先与邻居商量,挖了大家的土延宽了的。但这淅沥下了一夜的雨,新泥加上水,反而更加的滑了。
行进中,雨越发的下大了些,抬工们十分专注,雨水滴落在雨衣上,又顺着流进了雨鞋里。他们晓得这肩上的单子是多重,顾不得左右,便只向前挪步。只是越靠近坟址,山路越是泥泞难走,后方的几个抬儿俨然是跟不上,连连招呼着不要乱了脚步。队伍开始有些忙乱,抬扛忽上忽下,棺木也在雨中倾斜晃动。大家的心揪起,整个队伍都停滞,担心地注目着。
嘿,一个哟崴,盯到走;盯到走那个走嘛。嘿,看到来;看到来那个来嘛 领头的一声吼,整个队伍跟着喊唱了起来。调子有些高亢,不失肃穆,平凡的字眼,凝聚力却骇人。随着前杠哼唱上句,后杠跟着哼唱上句,前杠再哼唱下句,后杠也跟着哼唱下句。队伍在抬儿调中找到节奏,步伐逐渐一致,又开始稳步前进。
前方上山的队伍已经到了,大家都排开让出了路,家人跪在路两边。所有人都注视着抬儿的动作,每一杵、一脚、一声吼都是关键。走过山路,抬工们终是从最泥泞的斜坡,把棺木放到了先前挖出的位置。风水先生开始吊线,用罗盘找到棺木的朝向,两个抬儿便听着先生的指挥,轻轻挪动方向。位置定后,子辈的几人听着风水先生的招呼,以大小为序分别下了一铲土。抬儿陆续离去,不能再进门,只沿着来时的路返去了。
上山的队伍也慢步往回,家人头戴的白布需全部挽回头上,不能再披着进家门。半山上还留着几个亲人和帮忙的邻居,继续下土垒坟头。家人还在进进出出,招呼邻居要来吃午饭,又说着给哪些人包红布钱的事情。我就坐在方才放棺木的长凳上,几日未沾床食米,精神已是有些恍惚。仿佛还是如往夜一样,闻着一丝药水的味道,又听到锣鼓叮叮咚咚敲着,不时地看看身旁,生怕长明灯和香烛燃尽了未及时添。
着实困了,就想靠着一旁的木凳迷瞪一会,心里仍是没着没落地堵着,迷迷糊糊似又看见爷爷还站在往昔目送我上学的那条路上。睡梦中,深深的不舍在几声震天的调子里再次被吼响,便又在雨中悄悄流着眼泪。
编辑点评
读完《上山调》,给我留下印象的并不是文中所描写的葬礼过程,而是某种熟悉的语言形式 一种民国风味的白话文,以及得自于传统 小说 的大量琐碎细节。所以,我认为这篇文章本身不在于书写 人生 经历和感悟,而更多是展现了作者对某种语言形式的欣赏和偏爱,是通过带着古典韵味的表达效果而进入了某种(文学的)情境。
如果我们一贯认为,在文学中,语言只是我们表达感受的手段、工具,那么这篇文章便很好地证明了,语言作为手段,本身也构成了我们的感受内容。通过充满古典韵味的用词、语气、节奏,以及大量的琐碎细节,一场葬礼似乎失去了它的时代特征,变得古旧;并且在琐碎的客观细节中,显得低靡婉转而似有某种言外之意。这些既是语言形式特征,也是我们能够从文中感受到的最真实内容。
对语言形式的敏感,可以说是一种文学启蒙。它有助于我们形成优秀的表达习惯和能力。但是,在启蒙过程中,我们以往更注重的是对形式本身的模仿,却很少思考它在特定语境中和其内容(或者说表达效果)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自身感受有意识的引导、训练。举个例子,当我们在某篇课文中读到诸如 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 这样描写花朵的 句子 ,我们觉得很美、很恰当、很生动,却很少思考这样的描写为什么有美感,它的表达效果与前后文的关系是什么。就这样,在 美 的感受中,形式在忽略其语境前提的条件下,被作为范式写入了很多人的脑海。这也造成了我们以情不自禁的生搬硬套,替代了在自己所有思想、情感基础上对语言(及其效果)的选择、把握。缺少了后者,当我们再以这样的句子描写自己感受到的花朵时,就会因缺乏有效表达效果,而使这些句子成为一种缺乏真诚的僵死摆设。
同样的,传统和民国小说的语言形式也自有其表达效果。比如在鲁迅小说《药》中有这么一段: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
某个时段的交代、 乌蓝的天 ,呈现出时间的早和一种诡秘、阴森的氛围。主人起身的动作迅速,更进一步强化了时间的早和早起的紧要。还有 弥满 一词中,一种光亮慢慢扩大、充盈,由黑而亮的视觉效果,为后文华老栓偷偷摸摸买人血馒头这件事及其和革命之间的关系,定下一个阴暗、诡秘和渺茫的心理基调。
这里不是想通过阐释来论述某种客观的形式有效性,而是想说明,我们在文学中所感受到的美感,其实并不在于特定的表述形式,而是一个与其表达效果相联系的统一体。它只能通过我们不断的玩味、琢磨来呈现,而不仅仅是一种朦胧的、说不清的触动。而就广义上的写作来讲,语言始终是开放的、自由的,从无到有,没有范式。它反而更需要我们穿越范式对感受、思想的不自觉驾驭,与内心对话,让语言(形式)在每个人的情感、沉思等等中成为 自然 奔涌的直觉 一条流淌着真诚温度的小河。
一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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