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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同构、宗法农耕型文明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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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1 20: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大通史》将中国历史大致做出如下划分:
史前社会、农耕社会、工业社会这三个大的历史阶段,等同于前文所说的人类化、文明化和现代化三个阶段。这一层级的划分依据以生产力形态为主要标准的社会类型,应该说是整个人类社会普遍经历的三个阶段。
进入文明时代以前的史前社会,属于采集渔猎生产方式,后经新石器时代革命过渡到原始农业、畜牧业生产方式,呈现出文化多元发展的特点。所谓“人类化”(humanization),就是从人类在地球上产生,逐渐进化和扩散,使得一个以前无人的星球,慢慢地布满了人类的足迹。人类通过发明工具,使自己生存下来,延续后代,营造社会,成为地球诸生物中最具统治力的力量。在今天中国的版图内,可以肯定在200万年前已有古人类存在,经过漫长的演化,到1万多年前,已出现了史前农业,此后的新石器文化时期遗址便已星罗棋布。黄河中下游、辽河、海河流域形成了北方粟作文化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形成南方稻作文化区,东北、内蒙古等地形成狩猎采集文化区,岭南地区亦大体是渔猎采集文化区。这一漫长的过程到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大体告一段落。
在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的4000年左右时间里,历史阶段的划分可以三个变革期或过渡期为界限:周秦之际、唐宋之际和明清之际。这三个时期分别区别开了三代到春秋战国、秦汉到唐代中晚期、宋代到明中叶以及清代至民国初期这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即农耕社会时代阶段划分的下一个层级。在这个层级的各阶段,就全局范围来看,均处于多种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并存的状态,本书的分期主要依据当时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来定性。鉴于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变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社会形态和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变动并不完全同步,导致我们的分期是一种较大跨度的模糊分期。
由于文献和考古资料的缺乏,夏代的历史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确定的面貌。我们只是知道,夏文化的核心地区是所谓河、济之间,后向河、洛地区扩展,但范围始终有限。夏后氏与各个族邦之间的关系也并非很清楚,我们并不了解夏对后者的支配方式。到了商代,我们才知道商的控制分为内服和外服两个部分,商王只是后者名义上的共主,后者需要向商王朝贡。直到西周,才在宗法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分封制,并辅以完善的礼乐制度,对整个统治范围进行了有效的控驭,建立了相对稳固的社会秩序。由于生产力并没有达到很高的程度,规模不等的、由村社成员进行的集体生产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所以,西周是宗法集耕型家国同构社会的典型代表。
从宗法血缘系统和国家机构二系合一(宗君合一)基础上的大规模集体耕作,过渡到建筑在个体家庭经济基础上的专制集权体制的变化,大约完成于周秦之际。这一时期,在奖励耕战的政策之下,大量土地被开发出来,成为农民的私有土地,原来的村社农民转化为国家管辖下的自耕农,即所谓编户齐民。在社会的上层,由于宗法制遭到破坏,原有的等级秩序瓦解,即孔子所谓“礼崩乐坏”。在此背景下,形成了新兴的军功贵族,拱卫着集权化的君主,这一切,就形成了新的统治秩序。这样的体制经由战国时期的初步变化,到秦汉时期基本确立。秦汉时期的主要成就,就是在上述变化的基础上,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疆域内,进行政治、经济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大整合。
秦汉体制的内部危机,在于贵族体制的扩张。虽然封藩被中央不断削弱,但当时的政治体制还是允许公卿权贵势力的不断膨胀,这就逐渐鼓励了东汉世家大族的出现,形成影响政局不稳的可能性。东汉后期政局的混乱,基本上是各个不同的大族势力政治角逐的结果。加之此时的欧亚大陆东部,在强大的匈奴崩解之后,呈现出群雄并起、多族群争霸的局面,这一世界性的人口流动和社会动荡,又造成了中原王朝的外部危机,这双重的危机便导致了魏晋南北朝的多民族、多政权并立的局面。因此,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风云如何变幻,一方面在为解决贵族政治或“门阀政治”问题悄然创立新的体制,另一方面,又在为胡族大量进入的北方地区和因被迫开发遭遇南方诸“蛮”的南方地区准备新的统治模式。这两个方面的任务,前者在隋唐时期大体完成,后者则在隋唐时期部分地完成。
隋唐时期通过中央决策体制上的三省六部制、科举选官制等体制上的改创,渐渐扭转了原有的贵族体制,原有的世家大族风光不再。公元2世纪以来进入中原的胡族,在盛唐前后多元开放的文化氛围下,逐渐融入当地社会,同时也改变了当地社会。大运河的开凿虽然表面上看来属于政治性或军事性的举措,但显然具有一个南北方已然贯通的背景;隋炀帝热衷于巡幸江都,也不应简单地被视为个人的淫乐,而应置于王朝对江南的重视和控驭的框架里去观察;除了江南之外,唐朝在四川地区与南诏、吐蕃的和战也表明了中原王朝对西南地区的战略考虑。于是,秦汉体制的危机经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作和过渡,由隋唐体制加以解决。大体上说,政治架构方面的问题已经解决,重要的问题在于经济与社会。
“安史之乱”可以说是个偶发事件,并不能说明体制上出了什么严重问题;贵族体制的长期惯性犹存,到北宋则彻底消除;“藩镇割据”以及此后的五代十国局面虽然显示了地方分权势力的威胁,但也不能说是隋唐政治体制设计上的重大缺陷所致。但随着疆域的扩展、文化的多元、商业的发展,把经济(也体现在财政上)和社会的问题凸显出来,而对这两方面问题的解决,是我们判断(或认同)唐宋之际发生社会转型的理由所在。
中唐时期朝廷出现财政危机,才有了杨炎的两税法。造成危机的原因,一方面是藩镇控制了地方税收,另一方面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均田制)破产,这二者的背后都是土地私有化和市场化(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买卖)的发展。区域的发展总是对中央的搜刮采取抵制态度的,明清时期江南的“逋赋”问题就是铁证。此时正好是“藩镇割据”,所以乐得发展自己的地方经济,强化自己的实力。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财政制度只好变革,要向地方讓利。十国时期的吴越等南方诸国纷纷变革财政制度,甚至户税可以按土地征收。自然而然地,就发展到了北宋初年的“不抑兼并”或者“田制不立”,即承认土地私有化和市场化的合法性,这是经济成长导致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晚唐不能把握好中央税收与经济成长之间的关系,中央朝廷当然就越来越没有实力,在各种力量连番打击之下,最后被地方实力派所取代,应该是可以想象到的结果。
经济的成长必然带来社会的动荡,战乱和区域性的开发带来频繁的人口流动,原有的社会秩序就动摇了;贵族体制崩解以后,由它组成的社会结构也随之崩解。比如“永嘉南渡”时,北方士族举族南迁,可以携带大批部曲,等于带动了一个小型的社会;当贵族对下面这个社会的支配力不复存在以后,金字塔的塔基就分崩离析了,社会就会陷于无序,中晚唐以后社会的动荡也与此有关。到了北宋,土地私有化使这种无序状态更加严重,欧阳修、苏洵、张载,乃至范仲淹等都发现了这种状况,于是纷纷倡导“敬宗收族”,试图创造一个以士大夫为主导的、以拟血缘关系为表征的新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在洞庭湖、鄱阳湖及以南的新开发地区,江西、湖南,乃至福建一些地方的地方精英借力兴起,登上中央的政治舞台;而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在明中叶的珠江三角洲。
当然,在“唐宋变革”这一主题下进行讨论的方面还有很多,或多或少都在印证这一时期的社会转型。事实上,辽金在中国北方的统治导致中国北方发展的新特点,也应纳入对这一主题的讨论。不过,极为重要的是,自此次变革以后,经济问题就一直成为朝廷最为关注的问题。人们常常不齿于宋太祖建立封桩库,储存财帛其内,为的是有朝一日用这些钱财来换回燕云十六州,却恰恰说明了宋人企图用经济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澶渊之盟”以后,宋辽边境上的榷市不仅有益于契丹,而且宋人从这里获得的收入,至少可以冲抵给辽人的岁币;王安石熙丰改制的核心,也是钱的问题。因此,无论朝野,都进入了一个商业社会。
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并没有改变这一商业社会的性质,相反,他们很愿意充当欧亚大陆东端与西端之间贸易的中间人。游牧社会的特性与农耕社会相互冲突,但与商业却颇相通。因此,经过明前期的恢复发展,到明中叶以后,又重新回到正常的发展轨道。只是到这个时期,整个世界进入了一个剧变的时代。美国学者弗莱彻尔(Joseph Fletcher)总结了全球性的共同特点(horizontal continuity):在16世纪前后,除了美洲以外的整个世界出现了迅速的人口增长;区域性的城镇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大大增加,成为区域联系的中心;城市商人阶级的兴起,使城市的政治、经济,甚至审美趣味都带有他们的特征;宗教的复兴和传教活动广泛开展;游牧民族开始衰落。在中国,除了城市化、商业化的过程在更为广泛的区域内展开以外,民间教门兴起并且广泛传播,藏传佛教格鲁派在西藏、青海和蒙古展现了自己的力量,伊斯兰教苏菲派的势力也自中亚地区东扩,蒙古部落开始有了定居化的趋势,从而与明朝的对立有所缓和。由于内外贸易的发展,大量白银的流入和流通,促进了国家财政制度的变革;士绅集团在社会生活中也日益扮演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思想界相对活跃,出现了不同传统理学的观念,学术上经世学风兴起;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风尚也呈现出逐新求变、活泼开放的新鲜气息。这样的一些现象也被一些国内学者概括为“传统内变迁”,被一些海外学者定义为“早期现代”(early modern)。
需要说明的是,“近代”与“现代”在西方中是同一词,在本书这里,现代化是指从工业革命开始的、使人类生活形态和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技术和经济以及与之相应的政治、社会结构,意识形态的变迁过程。但另一方面,中国史学界长期习用“近代”或“近代化”这样的概念,用来表示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列强进入中国后中国社会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本书《清》(1644—1840)、《清》(1840—1911)两卷及《中华民国》卷中仍会出现这一习以为常的表述,但我们也可以以此概念来表示“现代”的准备阶段,或向工业时代发展的过渡阶段,即从农耕文明中分离出迥异于传统模式的经济、社会与思想文化方面的变异,这些变异的发育成长带有向工业时代演进的鲜明趋向。这与“传统内变迁”或“早期现代”所表达的内涵类似,即距离“现代”较“近”的那个时代,而这个时期就是明清之际的社会转型所开启的。
对于明清之际的社会转型,西方学者曾经谈到明代中叶以后思想遗产的十二大潮流:强调实践;对时代日用需要产生觉醒;提高历史意识;强调生命力及天地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愈来愈强调物质世界;倾向于批判性的理性主义;倾向深邃的人文主义;提倡三教合一的潮流;寻找儒家本质;倾向古典儒家中“天”的概念或天主;更深入地研究古典作品;注重理性形而上学形式。
这在当时大概与西方许多认识是一致的,而且更多表现出的是社会思想的变化。这在不同程度上也成为东方人文主义代表,如注重理性的形而上学的形式,强调实践,对时代的日用需要产生觉醒,提高历史意识,强调生命力及天地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愈来愈强调物质世界,倾向于批判性的理性主义,倾向深邃的人文主义,提倡三教合一的综合潮流,寻找儒家本质,倾向古典儒家中“天”的概念或天主,更深入地研究古典作品。这几乎都是人文主义者的共通特点,而其中“提倡三教合一的潮流”更强调了其“深邃的人文主义倾向”(钟鸣旦《杨廷筠——明末天主教儒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事实上,西方学者在对待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问题上更强调的是社会阶级而不是思想本身。余英时就曾论述道:“中国学人近数十年来每论及文艺复兴,常喜拈‘由复古而得解放’一义为它的重要特征之一。此一观念即是从布加特书中辗转传下来的。……文艺复兴乃是市民阶级从中古文化中解放后而产生的复古运动,与我们所了解的‘由复古而得解放’已大有距离。”(《文艺复兴与人文思潮》,《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三聯书店2004年版)
不过,向工业时代演进的趋向并不必然导致进入西方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在19世纪的西欧发生的、以能源革命推动的工业革命,在中国并没有发生,因此,欧洲由此开始的经济起飞也没有在中国的最发达地区出现。中国的疆域广大,各个地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同,最发达的江南、珠江三角洲等地区与较落后的西部和北部地区自然与人文环境也很不同,很难像西欧最发达的英国、法国、德国那样,与北欧、南欧诸国形成某种合力。18—19世纪中国的开发向东北、西北以及内蒙古地区有较大的扩展,却与欧洲各国的海外拓展颇为不同,并没有像当代一样将这些地区作为能源基地,作为先发的东南沿海地区的工业基础。
完成了工业革命和没有这一经历的两强相遇,失败的就必然是后者。当西方列强将中国当做原料和劳动力市场之后,中国就陷入了被动之中。为避免完全丧失主权而频繁发生的战争、巨额战争赔款、不断的内乱,使中国的现代化延宕了一个世纪。国家和人民不能集中精力进行建设,只是被动地卷入这个殖民化和工业化的双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西方列强一方面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损害了中国主权,另一方面,为了剥削廉价劳力、倾销商品、掠夺原料,进一步控制中国经济命脉,又在中国直接开办厂矿,修筑铁路,客观上播下了“新的社会因素”,使中国走向被扭曲的现代化道路。这一扭曲的道路,随着20世纪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立,经过艰苦的探索和巨大的代价,才逐渐回归正轨,即走上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本文节选自《中国大通史》导论)
责任编辑:鲍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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