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域名出售 微信:  hucheng114

网站内容整理中,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我们处理

友情文档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3|回复: 0
收起左侧

浅谈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全自动无人驾驶的应用

[复制链接]
等级头衔

等級:小学生

Rank: 2Rank: 2

积分成就
UID
3386
主题
43
精华
0
墨水
116

发表于 2022-2-21 20: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告书,新机场线近期高峰期每小时开行12对,也就是在高峰期的发车间隔为5分钟。运营时间将从早上5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共计18小時。
(四)服务管理水平高
北京新机场线全自动无人驾驶系统是高科技含量的轨道交通系统,运用先进的ATC系统,实现对列车连续速度曲线控制和自动调整功能,保正提供准时、准点、平稳舒适的自动行车;为了与之相适应,应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他们不仅要有较高的科技文化水平,能沉着、灵活应对突发事件,而且有极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从而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有显著的提高。
(五)成本低
北京新机场线全自动无人驾驶系统的信号系统具有根据客流量大小自动调整运营策略和列车开行密度的功能,能灵活地适应高峰大客流和低峰小客流的运行需要,提高列车满载率。
列车高密度运行,可减少小编组列车、缩短车站长度;旅行速度的提高有利于减少车辆配置数量,使建设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北京新机场线全自动无人驾驶列车不配置驾驶员,使操作人员大幅减少;车辆配属数量低也使管理、维护、维修人员以及培训人员减少,使整体维护管理成本降低。
(六)可扩展性好
由于使用骨干网传输,可通过增加骨干网模块实现系统扩展,以应对增加列车、车站或延伸线路[3]。北京新机场线一期工程向北延伸至丽泽商务区,旅客可以提前24小时在丽泽商务区站办理登机牌和托运行李手续,向南延伸至南航站楼与京雄城际铁路相连。另外,草桥站未来可与10号线、19号线衔接,实现换乘;磁各庄站未来可与城际铁路联络线换乘;新机场北航站楼站与R4线、京霸城际、廊涿城际换乘。
三、我国发展全自动驾驶轨道交通的必要性
当前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迅速,我国大量的城市都修建了完善的轨道交通系统,在为城市提供便捷出行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能源消耗和污染问题,并且轨道交通的运行安全与质量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去管理。所以再这样的情况下,全自动驾驶技术如果能引入到轨道交通系统,就可以有效的降低能耗和人力强度,从而用更低的成本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一)提高运能。在目前现有技术条件下,地铁最小运营间隔很难达到2 min以下,要解决像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地铁客流,特别是早、晚高峰时期客流需求,必须迫切研究新技术、特别是全自动驾驶技术,来提高运营能力、挖掘地铁运输潜能。
(二)提高整体自动化水平,减少人为误操作。人工驾驶过程中的误操作一直是轨道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所以通过全自动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的避免误操作威胁轨道交通运输的安全,降低事故率和提升整体的运输安全质量。
(三)降低人工作业难度,提升客运效率。人工驾驶的轨道交通车辆需要大量的司机人员频繁的进行驾驶,这对驾驶人员而言是一个高强度的作业,所以难免出现各类异常或者疲劳驾驶,而全自动驾驶可以降低人工作业的难度和强度,并且可以让更多的人力资源放在列车运行状态监测上,从而提高服务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四)节能减排。全自动驾驶可以实现列车的精准控制,并且还能够实现整个轨道交通系统多列车辆的同时精准控制,有效的降低了整体能耗,从而实现节能减排。避免了人工操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额外能耗问题。
四、结语
综上可知,全自动无人驾驶目前是全球交通运输领域的研究重点,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具备了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条件,尤其是在固定线路行驶的环境中,自动驾驶可以实现高度的智能化运行,有效的降低封闭环境下的运输成本。不过无人驾驶技术的应用也存在自己的缺陷,对很多变动环境因素及突发状况的处理不够妥当,所以需要不断的改进无人驾驶技术,并探索城市交通中无人驾驶技术的应用可能性和方法,为今后城市轨道交通的无人驾驶提供更完善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IEC.IEC 62290-1 Railway Applications-Urban Guided Transport Management and Command/Control Systems Part1:System Principles and Fundamental Concepts[S].Geneva:IEC,2007.
[2] [3]孙延焕,陈丽民,陈军科.北京机场线无人驾驶模式系统的研究与实践[J].都市快轨交通,2012(5):38-41
[4]城市轨道交通2014年度统计分析报告[EB/OL].(2015-05-13) [2015-06-0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