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
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 借款 合同
抵押人 (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 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财产:
甲方 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房产一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
第二条
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借款金额,经 乙方 审核确定向甲方 借款总额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商定,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
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 六 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1 、本 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 2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3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 七 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 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 八 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 九 条
违约责任
1 1 、按照本合同 的 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 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 2 、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3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 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 十 一 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 二 条
本合同一式 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存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