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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环保意识现状及提升途径
【摘要】公民的环境意识就是其环境观,也就是个体对于人与环境关系的认知。
[1]环境意识作为思想观念之一种,它是由其相应的社会存在基础所决定的我国现阶段公民的环境意识、环保知识水平总体水平不高,这反映在公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公众的环保知识水平以及公众环保活动的参与比率等各方面均处于较低层次。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却并没有为公众所广泛认同。我们可以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发动群众共同制定环境行为规范、扩展环境权益等方法来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关键字】环境意识二元化文化氛围教育体系
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曾联合组织了一次全国规模的公众环境意识调查。[2]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我国现阶段公众的环境意识还很明显的表现出一种多重二元化的结构:
1.环境意识水平的城乡二元化。本次调查活动是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但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来自城市和农村的数据进行了分别统计,整体上看,城市公民的环境意识水平明显的高于农村。以环保知识水平测验为例,全国人均得分为2.8分,其中城市人均为4.5分,农村人均为2.4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分,远远低于城市公民的人均得分。
2.环境意识水平反映在年龄结构层次上的二元化。本次调查中对成人和少年的环境意识进行了比较,少年的环境意识在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自然观、环保行为等各方面均明显的高于成人。与此相类似的调查结论还体现在1999年进行的零点调查中,对11个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状态的调查结果显示,24岁以下年轻人群体对“环保问题”关注程度明显较高。[3]
3.公众与政府在解决环境问题上呈现出二元分离形态。近年来,环境保护受到了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这一点在本次调查中也得到了反映,49.5%的人认为目前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好转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取了一些环保措施,43%的认为未来环境污染好转的原因也取决于政府进一步采取环保措施。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但调查中高达65.9%的低度参与率以及最近的一次调查也反映出公众对于政府解决环境问题的信心。[4]公众对各地政府环保措施64%的不知情比率则反映出公众对于自身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和定位并不明确,公众的环境意识更多的表现为“政府依赖型”。
公民的环境意识作为社会意识之一种是属于观念形态的上层建筑。一方面它从根本上受制于社会的经济结构,另一方面它又同法律和政治等制度形态的上层建筑相关联,发挥影响并受其制约。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却并没有为公众所广泛认同。
为了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我们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建立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我国是一个有着完整的环境文化体系的民族,从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创造和崇拜各种自然之神,传统的以“天人合一”的哲学命题为核心的环境文化体系的形成,是祖先们给我们留下的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这种文化不仅是个民族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从中找到树立环境意识的根据,而且这种文化总是现实地发挥着用。以文化因子的形式渗透在人
们的生活方式之中,这种文化提供给人们一把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性尺度。中华文明的延伸和发展是与中华民族深厚的环境文化分不开的。一个民族如果丧失了这一文化根基,它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就会迷失方向。因此,必须动员全社会都来重视参与,形成强有力的保护环境的文化氛围。营造保护环境的文化氛围,首先要更新人们的环境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的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地球环境是所有人(包括现代人和后代人)和所有生物共有的财富,任何人都不能为了局部和小团体的利益而置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于不顾。搞建设求发展要保护环境,顺乎自然、尊重自然规律,改变违背自然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要转变自然资源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传统观念,代之以“资源有限”、“资源有价”的新观念,要用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共存共荣的生态自然观,代替人是自然主宰的强权自然观。
2.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加强新闻宣传,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要逐步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环境部门积极配合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采取多种方式,把环境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努力提高环境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并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环境教育,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下乡活动。与此相应,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也要形成多层次的环保教育格局,向公众灌输人类对环境的依存性观念;介绍现有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造成环境变化的趋势,描述环境恶化带来的人间悲剧,揭示出人类失控的行为将导致自身的毁灭。通过宣传将环境危机感深深植入公众心中,激发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环境意识由教育而强化成为一种习惯,从而使环保参与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同时精心策划和组织“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的活动,开展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环境宣传周”、环境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广泛发展、深入动员,激励公民踊跃参与。营造起保护环境的文化氛围。
3.从各地实际出发,发动群众共同制定环境行为规范,努力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民日常生活之中。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要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
4.扩展环境权益,提高环境意识。通过扩展环境权益来提高环境意识,就是把人的环境意识的提高过程与对人们切身利益的保护和改善联系起来。通过使人们获得更多和更大的环境权益,来增进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关注和行动。扩展环境权益主要有:①环境监督权。环境监督权是通过法律规定赋予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损害环境的行为监督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控告。”上述法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环境权的某些内容,但不具有任何实体权利性质,受害人无法直接授引上述规定以具体请求司法保护。这就大大挫伤了公民与危害环境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也是公民参与环境管理失去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因此,在环境基本法中应具体规定公民享有的日照权、通风权、安宁权、清洁水权、清洁空气权等。如果公民的上述权利的一项受到危害,就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达到使公众环保参与成为一种可能而又可行的目的,从而提高公民的环保参与意识。②扩大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环境知情权是公民和社会组织收集、知晓和了解与环境问题、环境政策有关的信息的权利。环境信息包括如下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周(日)报、某个污染企业
的排污数据等。目前我国公民的环境知情权虽有了一些扩展,如我国北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沙尘暴现象、电视上公布的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一些污染企业的曝光等。但环境知情权方面仍有较大缺口。表现在公民对单个企业的环境行为的信息了解不足。我国没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企业虽有义务向政府进行排污申报和登记,但没有法律规定这些申报的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公民对待这些企业是相对盲目。同时公民对高质量环境信息的需要得不到有效地满足。公众不但希望了解环境状况是什么,还希望了解与这些状况有关的分析结论,知其然还希望知其所以然,但这些信息供给不足。另外,公民对政府实施环境政策的过程了解不够,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也是知之甚少。环境知情权是行使环境监督权的基础。只有公布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的信息,扩大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才能为公民关注环保、参与重大项目结册的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才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为保护环境做好事,做实事。社会环境权益的扩展是提高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
可持续发展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妥协的结果,这其中充满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观念利益以及政治层面的矛盾。而中国作为一个后进的发展中大国,要真正将“可持续发展”由“共识”层面上升为“共同行动”,就需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为保护环境做好事,做实事,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 黄顺江:《环境意识影响环境政策》,载《中国环境报》1999年2月18日第3版。
[2] 徐庆华:《中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6页。
[3] ]《200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24—126页。
[4] 《新千年调查百姓信心》,载《中国环境报》,2000年1月8日第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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