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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校长的老同学,打电话说让我立刻马上到他办公室,有特别重要的事。
在校长十万火急却又死活不说缘由的催促下,推开办公室门,已经有好几个老同学热热闹闹的围着一个背对着坐在椅子上人在说话。
坐着的那个人站了起来。很有些似曾相识。
他也愣了好半天,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也在这一刻认出了他。
高二那年,学校里分来了一个年轻的大学生老师。
这个小镇的高中,许多年几乎都是一些年近半百的老夫子或者妇女队长似的老教师。
他是外地人,刚刚从大学毕业。
阳光、帅气、意气风发的他,如一缕春风,带着鲜活的气息来到了 校园 。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开学的第一天。
我正掂着扫帚和几个男同学打闹,从小学到高中,无论学习好坏,我从来没变的头衔是劳动委员。
在还没有到班主任那里报道之前,我就自觉的领着大伙开始打扫教室的卫生了。
上学期的班长站在教室门口冲我喊:别扫了,越扫教室灰尘越多。
不知道谁先端着水盆开始互泼,反正教室越发乱的不成样子了。
他站在教室门口,看了半天说:要在教室里办泼水节吗?
大家一下静下来,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议论了整个上午,学校新分来的帅气年轻老师,居然是我们班的班主任。
不知为什么,高举着扫帚的我,想看他又不敢看。脸红的象烫熟的虾米,心通通的跳。
他站在讲台上,讲语文课。眼睛象蒙了雾一样,漂亮的不得了。
帅气的外表,好听的声音,新颖的讲课,第一节课下来,全班的女生都为他发狂了。
他知道女生们都喜欢他,本班的,外班的,整个校园的。
他自信,甚至有一些时候,觉得很满足,有些得意的小骄傲。
他知道上课的时候,那些个女孩子们盯着讲台,并不完全是在认真听讲。
他知道放学后,跟他一路说笑到宿舍的女孩,并不真的顺路。
没有一点意外,我还是继任为劳动委员。他在班主任日志上填写的时候,一边填,一边认识刚选出的班委。
叫到我的时候,他说:哦,第一天就认识你了,你发动的泼水节嘛。
全班人哄堂大笑。我却莫名红了脸。
我第一次单独和他说话,已经开学两个星期了。
走进办公室里,一眼就看到我的作文本放在他的办公桌上。
这两篇作文是你写的?他问
是我自己写的。我说
参考范文书了吗?
没有,我写东西从不参考范文。
你平时喜欢看书吗?
喜欢。
能写出这么好文章的女孩,以后别老跟男同学打架了。
你回教室吧。
他在作文课上朗读了我的作文,一段一段的分析,大加赞赏。
我几乎痴迷的喜欢语文课,喜欢作文课,喜欢写作文,喜欢写 日记 。
喜欢他。
周末的时候,我和同学结伴找他借书。
他简陋的平房宿舍里,几个有些破旧的柜子,用木板分出了夹层,对于这个村镇来说,简直就是个小图书馆。
我第一次见到有人拥有这么多书。
借书还书的时候,和他聊天。
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话,我就能安静下来,不管他是在说什么。
我觉得他好像也喜欢我,心里认定他对我和其他同学不一样。
快要放寒假的时候,我代表学校到另一个镇的中学参加县里举办的作文比赛。
他骑自行车带我去。坐在车后座上,他说,抓紧我的衣服,坐稳了。出发!
攥着他衣角的手心出汗了~~
我写的很顺利,早早从考场出来了。
他说:附近有个很大的水库,早想去看看,一起去转转吧,把比赛忘了。中午老师请你吃饭。
自行车行驶在水库堤坝旁的林荫道上,他高兴的说起了他的大学校园。
坐在车的后座,听着他爽朗的说笑,看着他挺拔的肩背,道路两边闪过的树丛,分明是冬天要下雪的天气,我却从流动的空气里,感觉到了淡淡的花香。
手一下环住了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
他大大的震动了一下,猛地刹住车,用一条腿踩在地上,过了好半天。
别这样,他说。
你怕?我说。
是,我怕,我们是老师和学生。他说。
你才比我大几岁而已。怕什么,明年我就上大学了,我说。
你应该先好好学习,他说。
我会好好学习,考上大学。那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说。
不行!他说
为什么?我知道你没有女朋友。
我把环抱着他的手死死的握着,不让他扯开。
他重新骑上了车子,一路无话。
快到学校的时候,他说:把手松开,你想让大家都看到吗?!
我从车上蹦下来,看着他:我喜欢你,不管你喜不喜欢我,我就是喜欢你。
他叹了口气说:好好学习吧。
他上课的时候,不再提问我。
作文课上,他开始阅读分析其他同学的作文,而我,变成了写得较好的同学之一。
我去找他借书,还书,他的宿舍紧锁着,冷淡的让我到办公室去。
我的作文得了全县第一名,他把班长和我一起叫到办公室,把证书和奖金递给我,淡淡的说:好好学习,继续努力。
我快要疯了。
期末考试的时候,他一声接一声的咳嗽,我知道他生病了。
考完试,组织同学们把教室打扫好,锁好教室,我径直去了他的宿舍。
敲敲门,里面没有声音,我知道他在。
一直敲一直敲,他开了门,站在门口问:什么事?
我哭了,像个委屈的小孩一样的哭。
他慌忙的说:别哭,别哭,进来给我倒杯水吧,我发烧了。
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感冒药,把水倒给他。
我们面对面的坐着,好半天,他依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不作声。
然后,我看到他流泪了。
我说:怎么了?很难受吗?
他说:是啊,心里太难受了。
我说:你也喜欢我,对吗?
他握了握我的手,说:好好学习,不许再哭了,我喜欢看你欢蹦乱跳 快乐 的样子,哪怕是和那些男同学打架。
放寒假了,我每天都跑到学校办公室去找他。
他给我补习数学课,修改我写的作文,给我讲写作的技巧、方法。
他买来16开的笔记本,用他一手漂亮的行书誊写成文,画上插图,写上序言。取名《落花集》
常常拿着一本书,他读,我听。我读,他听。
春节他回了家乡,我每天在日记里给他写一封信,情窦初开的我流于表面,以至于无法掩饰我的 爱情 。
直到 父母 察觉到了我的异样,翻出了我的日记本。
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父母把我送到了千里之外的部队,我甚至没来得及跟他告别。
初到部队,第一次离家出远门的我,感到了从没有的孤独和害怕。
他给我写信,写诗,写歌,在我最难过的日子,他给了我最大的安慰和最多的温暖。
我开始适应了新的环境,喜欢上了部队紧张而有趣的 生活 。
我开始不再像以前那样整天盼着他的信件,忙着给他回信。
渐渐的,他的信也越来越少。
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收到他的一封来信,是我寄给他的照片改作的贺卡。
上面用他漂亮的字迹写着:这是世界上我最喜欢的笑容,要勇敢、要快乐,要用最 幸福 的方式生活
从此以后,再没有了他的消息。
退伍后,听同学说他在我入伍的第二年,悄悄的调回了他的家乡。
他来开学术会议,遇到了曾是他学生的校长。于是把在市区的同学们都召集来一聚。
他说:听到你的笑声,知道你像我希望的那样快乐幸福的生活,很好。
看着他,忽然想起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是在什么地方,这世上总有一个把你深刻在心上的人。而时间是这样的让人恐惧。
第一次见到他,那还是哪一年的事儿?算起来已经有三十年了。
可不是三十年了?!
这个人,这个我生命里的匆匆过客,
我爱了他,没有给他退路;我不爱了他,没有给他理由。
他爱了我,给了我爱情;他离开了我,给了我 祝福 和宽容。
原创: 黄手帕 十米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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