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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爽
我第一次见苹果公司iMac电脑的样子就颇为兴奋,那是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主机和显示器一体化,像个晶莹剔透的大瓜,售价1299美元。据说,这种电脑没有软驱,但有光盘刻录。
在此之前,我见过的电脑大多是一个样子,宏基公司曾把电脑做成墨绿色,我见过,当时就觉得挺漂亮,可iMac要漂亮得多。
谁在乎电脑是不是漂亮呢?据说,有些专家酷爱 裸体电脑 ,我不是专家,但非常崇拜专家。乔布斯回苹果公司都干了些什么,我不太清楚,但仅凭这个iMac电脑,我就挺崇拜 苹果 和乔布斯,iMac是个极酷的东西。年初有个科学家叫锡德,说他要克隆人,后来又说要克隆他自己,再后来又说要克隆他老婆,到现在屁毛也没克隆出来,这样的专家就比较无聊。而苹果公司在今年弄出个iMac,就了不起。
这种尊崇挺盲目,但所谓 酷 的东西总是要跟人较劲,iMac不给软驱留地方,这对像我这样经常要用软盘的人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正因为iMac不给我方便,我才更觉得它酷,它个色。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是 电脑文化 的背景所决定的 大多数人玩电脑总有一种挑战心理。
乔布斯说过一番话,他说有一些专家致力于把电脑和电视融合在一起,这在文化上根本行不通,因为一个人坐到电脑面前和坐到电视面前完全是两种心态,看电视完全松弛,玩电脑较为警觉。
就我个人的体验来说,我又得对乔布斯表示崇拜了,因为看电视是智商下降的活动,玩电脑是智商提高的活动,我希望能面对这两种机器体验不同的感觉。
有这样一个广告,一家人祖孙三代在一台电脑前坐下,广告的意思是这种电脑可以当电视甚至家庭影院用,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愚蠢的电脑广告 它把使用电脑者的智力活动降低到看电视的水平,谁会尊敬这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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